2023/05/17

神是大於自身維度的生物

 



人所想像中的神應該有的能力就是能跨越時空,知道過去,能預測未來。

所以,三度空間的人類,認為能跨越時間維度的四度空間的生物是神。

二度空間的生物,會認為三度空間的生物也是神。

每個人在另一個維度都是「神」。

而孫悟空翻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是因為如來佛的維度大於孫悟空。

2023/04/23

2022 讀(聽)福爾摩斯故事時的一些記錄






(2022.07.31)

福爾摩斯系列第二部小說,四簽名。

(1888某天)
Morstan 小姐來找福爾摩斯,說父親十年前從印度回到英國,約她在倫敦會面,後來父親卻失蹤了。父親在倫敦有個友人叫 Sholto ,但對方也說不知情。過三四年後,一個報紙廣告要她的地址,她回覆後,每年都收到一顆珍珠。父親的行李裡有張繪有地圖的紙條上有四個簽名,很慎重地收存著,但不知道有啥意義。
之後,就牽出 Sholto 的兩個雙胞胎兒子,珍珠的來源和寶箱。
Morstan 小姐的父親在倫敦時的確有去找 Sholto,但在爭論寶箱要怎麼處理時心臟病發。Sholto怕寶箱的事情曝光,沒有報警,私下和僕人把 Morstan 的遺體處理掉了。Sholto臨死前說出有寶箱的事情,而且有一半是屬於 Morstan 的,遺言交代將要將珠寶分給 Morstan小姐,說著說著突然看到窗外有張恐怖的臉,大叫之後就走了,沒能說出寶箱的下落。
Sholto 曾經從寶箱中拿出一串珍珠項鍊,珍珠碩大珍貴。雙胞胎中比較小的
的雙胞胎兒子意見不合,大的不想分,小的小分,
Sholto 的大兒子遭謀殺,寶箱失竊。福爾摩斯抽絲剝繭一路追蹤嫌疑犯,在泰晤士河上上演兩艘快艇驚險刺激的追逐賽後,終於抓到主嫌 Jonathan Small 。
Jonathan Small 說這寶箱裡的珠寶是他跟三名印度人共享的,他們有一起簽名立誓。結果被 Sholto 騙走,經過多年的追蹤才總算找回寶箱。
華生最後跟 Morstan 小姐結婚。
Jonathan Small 在印度的故事又牽扯到印度19世紀中葉反英國殖民的暴動。還有東印度公司,當時英國在印度種植大量罌粟,為了賣鴉片,也跟中國發生鴉片戰爭,之後又有香港割讓等事。
讀福爾摩斯的的好處跟挑戰是他會以當時的時事為背景,認真查的話,可以學到很多十九世紀的事情。
比方說第一本小說血字的研究的背景是美國十九世紀初摩門教的西部大遷徙,到鹽湖城的建立,到摩門教徒的多妻制引發的衝突等等。


(2022.06.01)

讀 the scarlet letter 時記下來的



讀福爾摩斯還能學到摩門教派的由來。
剛剛看到 Mormons, Brigham Young, Joseph Smith, Zion, Nauvoo, Illinois 就查了一下摩門教相關的 wiki,都是真有其事其人。Brigham Young 於19世紀中率領教徒從伊利諾州到現在猶它州的地方創立鹽湖城,還是首任的猶它領地領主(當時還沒有州)。也算是美國西部大開發的重要人物。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摩門教徒幾乎都是從猶它州來的原因。
最近在讀福爾摩斯,讀完一個段落之後,有時會對照一下日文版的,日文版看兩個版本,一個版本相對比較精簡,另一個就翻得很冗長。


(2022.06.22)

The new annotated Sherlock Holmes. 福爾摩斯新註解版。
美國亞馬遜下單不到一個禮拜就到貨。很多照片,插畫跟注釋,注釋搞不好都比原文多了。







The Man with the Twisted Lip (歪嘴男)





 福爾摩斯有個故事 The Man with the Twisted Lip (歪嘴男) 很有趣。


有個婦人跑去找福爾摩斯說她老公可能被謀殺了。


她老公叫 Neville, 幾年前出現在倫敦的市郊,看起來很有錢,在那邊置產,然後跟她結婚。她只知道她老公在倫敦市區有做生意,做什麼不清楚,反正他每天就到市區工作會準時回家


有一天,她有事到市區,突然看到她老公在一間鴉片屋二樓的窗戶旁,跟她揮手,然後好像被拉走一樣不見了。她想衝上樓,被門房擋住,找警察上去後,樓上只有一個長相醜陋骯髒的乞丐。還有一件她老公的外套,口袋裡有幾百枚一塊兩塊的零錢。但人就不見了。後來警方就把那個骯髒的乞丐抓進牢裡。


她想要找福爾摩斯看看能不能找回她老公。福爾摩斯初步看覺得她老公有可能被謀殺丟進鴉片房旁邊的河裡了,外套會放零錢可能是乞丐為了滅跡放零錢進去要把外套丟進河裡,但來不及丟,所以被發現。


不過過兩天她跟福爾摩斯說,她收到 Neville 的信,要她放心,事情解決後就會回去。福爾摩斯認為那封信可能是遇害當天寫,之後晚送到的。不過他也從頭再看看那案子,現場只有一個乞丐最有嫌疑,語焉不詳,要說 Neville 被謀殺似乎也很難這樣認定。


然後他又經過一夜長考。隔天就跟華生跑去牢中去看那個乞丐,然後,他帶了一個超大的海綿,趁著那個乞丐在睡覺的時候,拿海綿在他臉上擦一擦,原來那乞丐就是 Neville 化妝的!


Neveille 被抓包後,只好認了,他說,他本來是一個記者,有次長官要他查一下當乞丐可以要到多少錢,因為他以前當過演員,很懂得化妝,他就假扮成乞丐在倫敦街頭乞討。沒想到,當乞丐賺的錢竟然比他當記者還要多。所以後來他決定辭掉記者的工作,當專業的乞丐,而且他化妝術好,又很會演,比一般乞丐要的前還多。他在市區鴉片房樓上租房子,給房東不錯的分紅幫他保密,就這樣每天在倫敦市區裝乞丐賺錢。後來賺太多錢,就在市郊置產成家。那一天因為突然看到他老婆在街上,怕被揭穿,來不及跑之下,只好趕快裝回乞丐被抓,想說過陣子就可以回去了。


看來當乞丐致富這種事也不是現代才有的都市傳說。